按照《太阳城集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校教字〔2021〕64号)文件精神,经学生个人申请,班级评定、学院审核和党政联席会议民主评定,现拟推荐以下同学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。如对以上学生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官网学生工作办或联系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官网学生工作办(0731-58680356)。
公示时间:10月25日-10月31日,共5个工作日。
(审核:李爱国 罗荃 傅静琳)
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官网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2年10月25日